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本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即日起至9月8日16:00接收学生的申请,申请人需详细阅读学院网站公布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提交申请表1份、学习成绩单1份以及科研能力、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绩单需在于娜老师处打印。相关材料交至本科楼613房间,于娜老师收。
2.9月9日,组织综合测评审查,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5日,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公示结束后,报送材料至教务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