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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高亚丽拟退学告知的公告

2025-12-05 10:30:41 作者:

高亚丽同学学号B2021203002):

你于2021年被录取为我校哲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应于2025年7月完成学业。经查,你自2023年9月起未按期办理注册手续,亦未按规定申请暂缓注册,且此后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多次联系你均未得到回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第(四)项第()项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第四十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第十条第()项、第()项、第()项规定你已构成应予退学的情形。学校拟对你作出退学处理。

因无法通过该生个人预留的联系方式直接送达本处理意见,现依据规定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5个工作日,即视为正式送达。如对本处理意见存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正式退学处理程序。

特此告知。

       哲学院

2025年12月5日